今年以来,安宁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上级公安机关从严治党从严治警“1226”体系各项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两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推动安宁公安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安宁公安“职业警队标杆”,为安宁公安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深化内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是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加强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举措和构建立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求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在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抓牢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公安机关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两个责任“到边到底”。
根据要求,驻局纪检组及时牵头建立、完善了《安宁市公安局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和《安宁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半年分析制度》,全局各在职党支部分别推荐(副)教导员或分管队伍建设工作的副职共30人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
《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施行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所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所在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与驻局纪检组沟通联络。今年,市公安局党委、驻局纪检组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会议7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半年分析1次,及时收集掌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工作情况;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或协助党(总)支部书记观看《警钟》《镜鉴》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共计1100余人次,参观安宁市警示教育基地100余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20余人次,参加、监督所在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80余次,有效促进了各部门、各警种内部的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工作。
推行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强化外部监督。《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试行)》则是昆明市公安局党委为强化外部监督、密切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联系,促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职、模范遵纪守法的重要举措。安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由驻局纪检组于今年初在全市各行各业聘请了56名关注公安工作、关心公安队伍建设的人士担任安宁市公安局的警风警纪监督员,主要负责对安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和评议,对安宁公安及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及遵纪守法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举报、投诉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并提出意见、建议。
《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推行以来,驻局纪检组及时建立了安宁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微信群,通过电话、微信、上门、座谈等形式加强同监督员的沟通联络,每季度向监督员报告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以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警风警纪监督员也更加关注和关心安宁公安工作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从各自不同的职业特点和社会影响出发,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饱含了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今年以来,组织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聘任大会1次、座谈会3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82条,内容涉及公安执法执勤、户籍管理、交通管理、考核考评、群众诉求、警容风纪、警力配置、公安宣传、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在局党委的大力推动和全局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部整改到位。(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