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留置第一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8-11-29 07:48: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我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依法对我从轻处理。”11月26日,隆阳区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起留置案在隆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继林在庭审现场认罪忏悔。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区检察院干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共80余人参加现场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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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的被告人李继林是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交通管理服务站聘用的原工作人员,在办理留置审查期间,大家对其“临时工”身份是否属于监察对象产生质疑,通过多方查阅资料、向有关专家咨询,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细致审查,最终认为其行使的是国家公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属于监察对象。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及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 加深对国家监察法的运用把握。在开庭审理之际,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组织相关办案人员走进庭审现场,开展零距离、面对面、全景式的“现场教学”,以案释法、以法促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有效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庭审过程中,大家全程目睹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过程, 倾听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深切感受到了一场视觉、听觉“盛宴”。“这次庭审对我来讲是一次难得的强化业务学习机会,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的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的过程进行了全面了解,对今后的审查调查案件更有信心了。”纪检监察干部吴娇在参加完庭审教育活动后说。

“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以听促学’,不断增强执纪执法本领,强化法纪意识、证据意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下一步工作中,隆阳区纪委监委将不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加强与公检法一线办案人员的常态化业务交流,不断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促进全面融合重塑,着力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赵海碧  杨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