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盘龙公安分局党委创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1+10”机制,即“一套规定动作”和“十大举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民警的仪容仪貌、言行举止,受理对公安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当好警队的“啄木鸟”,确保公安队伍的风清气正。
“1+10”机制,扼住违法违规违纪的“咽喉”
某派出所一名民警经商失败,并欠下一些债务。被借款人无奈,只好向分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纪检监察室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投诉人所诉属实后,给予该名民警警告处分。
公安机关担负着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作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更肩负着监督管理干部、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队伍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重任。今年来,盘龙公安分局着眼干部队伍建设,细化落实昆明市公安局党委从严治警体系,推行“1+10”机制。
“一套规定动作’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量化管理,实行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该局纪检监察室周副主任介绍,按照日、周、月、季度、半年、年度6个时间节点,对分局党委、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等责任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十大举措”即分局党委制定了廉政谈话提醒机制、队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队伍建设内外监督制度等十个制度文件,与“一套规定动作”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并服务于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1+10”机制的推行,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扼住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的“咽喉”,解决了以往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八小时以外”管理薄弱等问题。
谈话问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常态
今年1月1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实施约谈“四必须”制度》出炉,作为“1+10”机制的主要内容之一,规定了“四必谈”的四种情形。
“这个制度主要应用于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派出所所长等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的是为防止民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通过谈话问责来实现监督执纪的职能。
坚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日常提醒、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实现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目前,分局党委共召开“四必须”党委约谈会16次,对39个部门76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为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还出台了《党风廉政谈话提醒机制》,明确了交心激励谈话、提醒警示谈话、告诫诫勉谈话、函询谈话的四种情形,通过约谈、执纪、问责、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展的水平。
不仅如此,还针对责任落实上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凉”等问题,通过压实责任来传达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今年2月,该局局长与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对全局23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通过“1+10”机制形成了党委负总责、纪委监督抓、警种部门合力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分局业务的发展,促使分局今年取得了物联网打防盗抢电动车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全市第一,“风雷行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全市第一的亮眼成绩。(彭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