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8-11-27 07:52:11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的执纪监督,突出乡(镇)、村两级专项巡察、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紧抓基层干部这个关键,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正风反腐“一竿子插到底”,提升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村级“三资”管理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履责内容和追责情形,不断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建立惠农政策、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常态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不断织密监管网络,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制度规范约束自己,杜绝“有权就任性”,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突出督查巡察。该县积极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让党务、村务、财务真正晒在“阳光下”。今年以来,重点紧盯扶贫资金发放、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村干部作风等重点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集中交办一批、重点查处一批。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3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轮,乡镇交叉检查2轮,共发现各类问题92个,能纠正整改的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及时移交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严惩基层“微腐败”。拓展电话举报、规范微信举报、完善网络举报,扩大问题线索来源。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加大巡察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先查先办,快查快结,形成震慑。截至目前,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8件,立案查处乡村干部14件14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