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审查调查与警示教育同频共振

发布时间:2018-11-26 07:45:11   来源:德宏州纪委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己。我是真的悔恨自责,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党和组织,对不起肩上这份责任……”这是德宏州陇川县户撒乡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副乡长赖新贵在法庭上的一段发自肺腑的忏悔。

今年4月10日,经德宏州纪委监委批准,陇川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赖新贵涉嫌受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赖新贵在担任户撒乡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24.2万元。6月15日,这起留置案在该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赖新贵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该县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案发单位以及县直、乡镇各单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8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而旁听留置案公开庭审,并非陇川个案。该州各级纪委监委把组织旁听留置案公开庭审作为审查调查工作重要内容。

8月7日,德宏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留置“第一案”,州民政局军供站原出纳祁波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芒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州、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人员、纪检监察干部等旁听。

“庭审过程和本人忏悔是最生动的‘教材’最形象的‘解读’最具警示意义的‘廉政课堂’;亲眼目睹曾经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阐述犯罪事实、忏悔犯罪行为,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更能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参加庭审旁听,更能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伤害,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别成‘案中人’。”……公开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案发单位人员感触颇深。

“对留置案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了审查调查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旁听庭审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求涉案单位结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开展讨论,分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其他旁听庭审单位及个人也要对照排查廉政风险点,自我剖析、防微杜渐。(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