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8-11-25 08:03:39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泸水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中学习。

会议通报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对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5起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精神、云南•广东扶贫协助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农村土地市场管理、生态保护(河长制)相关新政策新要求新举措。与会同志结合泸水市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通过警示教育,让大家知底线、明职责,聚焦精准脱贫,进一步吹响冲锋号角。当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每一位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高位推动、不讲条件,带头真抓实干、苦干实干,以解决问题为己任,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杜绝陈规陋习,坚决保护好生态环境,落实好河长制,正视土地非法交易的现状,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构建起农民批建房体系,以担当体现重任,以实干创造实绩,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在管党治党的大背景下,我们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吸取经验教训。希望大家通过这些案件的学习,坚定信心,担当有为,切实把岗位当使命,在精神上不懈怠、心理上不松懈。各级干部要转变作风,落实责任,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开放发展理念中;落实到绿色发展理念上,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市委副书记、市长在集中学习中认为:“通过学习案例,深刻体会到法律法规的红线不能碰,不要心存侥幸,在任何岗位上,责任都是终身的,在依法治国和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对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履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的政治标准提出了‘四有’,即: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心中有民、为民服务,心中有责、干事担当,心中有戒、严守纪律规矩,我们要狠抓责任落实,狠抓作风转变,强化学习,强化大局观念,主动作为,力克慢拖顽疾,提高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在改革发展中,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违规侵占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层层负责、人人尽责,压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主体责任,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李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