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和运用执行好监察法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长和常、深和细上下功夫,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支部微党课、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等多种方式,有力提升了学习氛围,有效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运用执行监察法和《条例》的能力,使法规条例入心入脑更入行。
贡山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颁布施行,贡山县纪委紧紧抓住这一契机,邀请我县参加全国两会代表以亲身经历的感悟和体会做报告,对全县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监察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传达。
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监察委员会12种调查措施运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法规指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业务学习用书征订工作。全县共征订上述各类用书900余本,各级党的组织、5个乡镇党委(政府)、副处级干部、部门“一把手”、纪检监察干部(含乡镇纪检干部)达到人手一册,为抓住“关键少数”和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利用“碎片时间”学习运用监察法和《条例》提供了良好的学习资料。
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掀起学习监察法和《条例》热潮,利用单位一楼大厅显示屏、单位微信号、清廉贡山手机平台对监察法内容每日更新,使每一名干部在上班第一时间进入眼球的就是监察法和《条例》的内容;认真参加了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察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电视电话会议,通过“培训+考试”方式提升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达到了补漏洞、袪盲点的效果,为开展好纪法衔接、纪法融合,现实1+1>2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在单位微信群转载监察法、《条例》全文,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收藏,在上班、空闲等时间时时登录学习;在集中学习日、支部学习、微党课、书记带头讲党课等学习会议上,将学习监察法和《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使用“两学一做”学习记录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案件办理一线人员运用监察法和《条例》提高办案执行力得到的显著提升。
今年8月全县党风廉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中制定下发《中共贡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含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执行监察法和《条例》规定,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及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监察法和《条例》。截至目前,全县5个乡镇、26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56个县级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已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条例》全文,参学干部职工达到7000多人(次)。
通过狠抓学懂弄通执行监察法和《条例》,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特别是办案一线人员在处理违纪党员上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定性量纪;在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上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在运用15项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查询个人存款、查封等上严格审批关,确保了办案程序和获取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为案件的最终定性处理或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供了坚强的保证。(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