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增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为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要把生态环保问题纳入巡察内容,通过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的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要坚决整治环境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督察力度、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困难找理由,对有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讲情面、搞变通,腰不硬、气不足,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致使一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严肃问责,通过严肃问责促进责任担当、工作落实和整改到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