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冯志礼同志在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的讲话》,并重温学习了《条例》。
会议指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冯志礼在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的讲话,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安排、树立了标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入领会冯志礼书记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做到学深悟透、学思践悟,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主动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其他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切实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夯实履职尽责的基础。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新修订的条例为进一步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