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组织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8-11-03 08:19:07   来源:丽江市纪委

“大家进入法庭后要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庭审结束后要结合各自的岗位实际认真反思,对照自己的思想行为,扫除思想上的灰尘,修正自己的行为,在工作生活中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近日,永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永胜县光华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谷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永胜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扶贫行业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财务人员旁听法庭审理,通过案件审理警示党员干部遵守法纪,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纪依规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谷某某涉嫌伙同他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贪污工程款一案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社会高度关注,也是永胜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成立后依法办理移送起诉并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永胜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组织有关部门党员和领导干部旁听谷某某案庭审,旨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有效推进廉洁扶贫,促进党员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廉洁性,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一步错步步错,我对自己犯下的错十分后悔,我恳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希望别人以我为鉴,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在庭审最后的被告人陈述阶段,谷某某深刻忏悔。

“在今天的庭审中,我详细听了被告辩护律师关于案件证据搜集、案件性质认定、案件背景等有关细节的辩护意见,认为我们必须以法治的思维指导办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案件查办;在这方面,我个人还有差距,我会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永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审室主任罗炳培在庭审结束后这样说道。

“与以往说教式的警示教育不同,通过到法庭旁听,威严的法庭震撼了我,严肃严谨的审理过程警示我要善用手中权力,分清是与非、公与私,公权为公,错误用权必将追悔莫及。”参加旁听的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汤绿江说出了自己参加旁听庭审的感受。(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