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对贡山县荣华农资土产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郑某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一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是贡山县首例留置案同案犯罪嫌疑人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
今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贡山县监察委对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某某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仍在留置中)。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郑某某涉嫌贿赂犯罪,8月14日,贡山县监察委对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期间,在州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下,贡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并多次主持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以起跑就是冲刺的要求,完成了郑某某从留置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全过程。
专案组人员在案件调查、留置期间强化自我约束,始终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确保了审查调查全程留痕、高效合法。同时,充分运用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郑某某涉嫌贪污、行贿主要证据,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查调查,查清了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10月1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郑某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10月17日,对其涉嫌贪污、行贿犯罪问题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