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纪检干部学习《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16 07:47:35   来源:怒江州纪委

“《意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原则,剑锋直指‘太平官’‘糊涂官’‘庸懒官’等,明确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通过严肃问责、查处、曝光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必将形成有效震慑,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转变作风,提正精气神,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贡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这样谈到。

根据省纪委监委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纪法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的全覆盖,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的要求。近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了总体要求、监督重点、问题发现、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要求,为持续加大对全县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站位 ,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和工作中,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要聚焦当前脱贫攻坚和民生工程这个最大政治任务的需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重点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领导的严肃问责,使公职人员在监督中正确行使职权,促进作风转变、达到凝心聚力,为全县如期脱贫摘帽,全面建设小康提供坚强的保障。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依据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责、不作为、慢作为,“老好人”思想、甚至乱作为、瞎作为等问题,并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和领导人员进行问责,直至作出党纪和政务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严厉监督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好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持续释放高压态势。

会后,为巩固和提高学习效果,县纪委监委在本部门QQ群、微信公众号上全文转发了《意见》,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将《意见》收藏,并利用“碎片”时间时时点击阅读学习,让《意见》精神入脑入心更入行。(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