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用好警示教育这把“利剑”,突出警示教育的广泛性、灵活性、针对性和高效性,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扫除思想之尘、敲响警醒之钟、筑牢防御之堤,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活动+教育”突出广泛性。今年8月,该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为此次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以党员讲堂、微课堂、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召开会议、观看教育片、参加庭审教育等方式,全县已开展警示教育72场次,受教育2875人次。
“曝光+通报”突出灵活性。常态化公开曝光违纪违法案例,案件查结后,及时在昌宁县纪检监察网、“清廉茶乡”微信公众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违法案例成为警示教育的常态动作,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网站点名道姓曝光违纪违法案例230余人次。同时,定期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对不同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类通报,为不同身份、层级、岗位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提供防微杜渐的反面典型。
“基地+平台”突出针对性。组织党员干部到昌宁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以案施教,以案说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以前车之覆为镜鉴,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单位各乡镇组织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县纪委联合法院建立法纪宣讲平台,平台建立以来,共组织7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法纪宣讲教育,旁听案件庭审,让警示教育“零距离”。
“警示+整改”突出高效性。在开展警示教育中,不仅发挥身边典型案例作用,更加突出“案中人”的教育和疏导,重新唤醒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重新找回其对组织的信任和依靠,鼓励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做出正确选择。要求受处分的同志以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正确看待警示教育,甩开思想包袱,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注重风险点的防控,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展现警示教育作用。(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