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8-10-09 07:54:28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同时,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回访教育”常态化,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针对今年以来53名受到问责、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处分落实到位。采取上门回访、单位回访或约请受处分人员到纪委谈话等多种途径进行交流谈心,促进受处分党员干部转变思想、正视错误,增强责任担当。同时发放廉政教育资料,将“回访教育”与廉政宣传教育相结合,让纪律教育入脑、入耳、入心,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积极用心投入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一对一”回访53人次,开展谈心谈话72人次。

结合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案件审理室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调阅案卷、走访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今年以来党员、监察对象所受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宣布、送达;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档案;违纪违法人员的职务、级别、工资调整是否到位;处分期间和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存在对受处分人员违规评先推优、晋级晋职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为做好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清理小组,针对是否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按期解除政务处分开展全面查核清理,建立受处分人员清单,列明处分种类、执行时间、解除时间等内容,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同时,在处分期满前一个月,组成回访教育小组,通过谈话教育、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改正情况,并给予客观评价。截止目前,已有3人按期恢复党员权利。(高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