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推动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 激发“1+1>2”反腐效能

发布时间:2018-10-01 08:05:56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全县共接受信访举报33件,同比上升74%;处置问题线索33个,同比上升18%;立案25件,同比上升47%;党纪政务处分18人,同比上升38%;使用各项调查措施198次,留置6件6人。”这是梁河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的反腐成绩单。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激发“1+1>2”的反腐能量。

优化机构配置,明晰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监督审查部门等14个内设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其中办案部门占71.43%。党风政风监督室由“直接参与监督执纪”转变为“综合协调监督执纪工作”,各监督审查室不固定联系地区和部门,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同时,加强外部协作机制,积极拓宽反腐败工作格局,高度重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在巡察工作方面,建立通道快速移交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审查调查阶段,公安技术侦察手段及时跟进协助;审理移交审判环节,检察力量提前介入协作,有效拓宽了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大格局。

夯实多种举措,促进全面融合。认真落实《梁河县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科室与干部职工一对一、面对面交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主动打消转隶人员心理顾虑,对转隶人员逐一谈心谈话6次,谈话125人次。坚持转隶人员与纪委人员同等对待、统筹使用,充分考虑转隶人员工作经历、特点特长及工作实际,重新整合、交叉搭配、混合编组,优化人员和力量配置,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向向办案一线倾斜,切实增强了关键部门的一线力量,推动办案过程中的纪法衔接,实现监督调查处置各环节既有原纪委干部讲政治把纪律,又有转隶骨干懂法律通业务,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顺畅、高效、有力。

统筹业务贯通,精准同向发力。县纪委监委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着力构建既分工负责、衔接贯通,又协同配合、相得益彰的统筹联动工作格局,紧扣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在初核初查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定调查措施,充分运用纪委监委可使用的调查手段深挖细查,统筹协调、灵活运用。在审查调查特别是留置案件的调查处置中,注重强化审理与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由案审室提前做好把关工作,同意移送司法机关的,经案审室审核报批后移送司法机关。

强化学习实战,历练自身“内功”。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全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集中学习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业务知识及法纪知识,补短板、强素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讨论活动、经验交流会,转隶干部带来了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各室在一起研判案情、分享思路、切磋经验,在交流中互相学习,以学促干,以经验交流补齐短板,让转隶人员直接参与各类监督执纪、原纪委干部直接参与违法案件查办业务实战,通过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实战技能。自监委成立后,转隶人员参与作风、专项督查9次,原纪委干部参与严重违法案件查办、移送检察机关6人。(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