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城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今年以来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24个。
督查组围绕今年以来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资金管理和发放等环节,保障对象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确定保障对象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勐烈镇及整董镇、康平镇、国庆乡、嘉禾乡存在少数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吸毒人员、涉黄人员、涉赌人员被确定为农村低保或城市低保对象、个别个体工商户享受农村低或城市低保等不符合享受条件对象24户53人;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没有有效的信息互通,管理衔接存在盲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低保户信息审核不到位,低保户信息审核未及时得到更正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县民政局、勐烈镇政府、整董镇政府、康平镇政府、嘉禾乡政府及国庆乡政府等6家单位进行函询,提醒谈话民政工作人员6人。要求相关乡(镇)、部门镇高度重视,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认真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严肃处理。(白永明 杨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