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迪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8年第6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会议就《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指出《条例》整合吸收了过去13年我国宗教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落实了宗教信仰自由和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条例》从规范内容和结构体例、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制度规定和实践操作等多个方面推进国家涉及宗教问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在未来一段时期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依法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提供了切实保障,是适应国际、国内宗教事务管理新形势的规范性法规,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条例》对原来的法规文本做了诸多修订完善,在若干个方面进行了制度调整和创新设计,必须在逐条逐款、逐字逐句研读的基础上,切实掌握精神实质,达到学以致用,以最新精神要求武装头脑。特别要着力把握“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内容,即: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要加强学习宣传和解读,增强解决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针对性,提高解决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迪庆是多民族多宗教融合发展的地方,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底蕴丰厚,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将《条例》内容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意识,深入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针对实际工作中涉及的民族宗教问题,准确把握方式方法,善于将民族宗教法治思维,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注重达到履职尽责和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相统一,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贡献力量。
会上,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3名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和感想。(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