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县下发通知,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36辆公务用车和公职人员19辆黄标车进行整治,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该县把治理淘汰黄标车作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整改措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治理淘汰黄标车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单位及公职人员黄标车淘汰任务。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对整治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期整治落实。
按照通知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实到人,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乡(镇)、各部门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转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带头执行黄标车率先淘汰,作为检验各级各部门领导政治站位高不高、党性原则强不强、责任意识牢不牢实际行动,检验全体公务人员执行政令畅不畅,大局观念强不强的具体措施。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率先淘汰弱化的单位、部门将全县通报。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单位和人员,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格问责追责,并在全县通报曝光。(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