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走心回访 让受处分人员重拾信心不掉队

发布时间:2018-09-26 07:47:40   来源:德宏州纪委

“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思想上有什么困惑?希望你能够敝开心扉与我们真心交谈。”“受到处分时确实有心理负担,在同事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但通过单位领导、纪委同志的多次交心谈心、教育开导后,我的‘心结’已经解开了,今后一定正视过去,抛掉思想包袱,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段文字来自陇川县纪委监委案审室的回访笔录。

陇川县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把对干部“严管”的高压态势和“厚爱”的治病保障结合起来,突出党纪政务处分的合理性和改正错误的重要性。今年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委对2017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6名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活动。

日常搜集信息“备课”。年初制订详细计划,明确回访时间、回访程序、回访方式。与回访对象直接上属和分管领导事先“打招呼”,注重收集回访对象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有关信息,关心关注其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对认识错误仍不到位的加以引导、纠偏止步,对态度积极端正的肯定进步、给予鼓励。上下联动,让负责回访工作人员同步掌握回访对象情况,打好基础摸清底。

提前介入监督“取证”。在处分期结束前的规定时限内,对回访对象本人恳谈、家访、听取意见,对单位干部及周边群众询问、座谈,设置台帐全面记录单位评价、工作实绩,确保回访教育客观公正。同时,向回访对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与受处分人员共同剖析过去犯错误的根源,寻找改正错误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做到既进行思想教育又解决实际困难,让回访对象实实在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

跟进管理帮教“消号”。把回访考察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权利、解除处分以及干部考核和考察任用的考评依据,对处分期已过、知错识错、立行立改、日常表现优秀的,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及时解除处分,常态化跟进帮教管理。除回访教育“发力”,还通过重点督学督做、分派学习任务、搭建干事平台、考试测评抽查等帮带措施,不断提升“掉队者”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让其重拾信心,以更饱满的精气神投入到工作中。(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