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集体约谈19个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

发布时间:2018-09-24 08:07:32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近日,景谷县纪委监委对该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推进缓慢的1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指出,淘汰黄标车,减少尾气污染,是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工作措施,主动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属人员的黄标车、报废车淘汰注销工作,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淘汰黄标车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完成全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目标任务。

景谷高度重视淘汰黄标车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整体联动,分段推进、全面淘汰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履责、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快淘汰黄标车进程。该县计划于10月31日前,淘汰全县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51辆;于12月31日前,淘汰目前全县所有黄标车1545辆。

约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所属辖区黄标车淘汰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定位履好职、尽好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要高度重视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及所属人员黄标车淘汰工作,确定专人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含其配偶、子女)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造册,梳理确认属于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含其配偶、子女)的黄标车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认真填报乡(镇)、部门单位及所属人员黄标车和达到强制报废车辆名册,属于黄标车的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车辆注销,率先完成此项工作,在社会各界起到表率带头作用。约谈还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若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将严肃追责问责。(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