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处分决定以后,我压力很大,觉得别人都用有色眼镜看我,今天回访让我深感组织的关怀和爱护,让我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近日,面对上门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寻甸县一名受处分的村干部激动地说道。
据悉,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受处分人员回访和教育工作方法。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围绕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状态、整改表现等内容,充分听取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群众对其思想动态、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等情况的评价与反映,了解所在单位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带措施。敦促有关单位为受处分人员从思想上“松绑”、在工作上“支招”,真正达到放下“包袱”,重拾信心的目的。
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对象的思想现状、工作情况、学习状态、整改效果等情况以及被回访人提出的意见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化管理,便于进行常态化追踪教育。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以及被回访人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把回访结果作为解除行政处分、回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核,甚至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开展回访教育,是为了帮助受处分的‘掉队’干部卸下心理‘包袱’,让他们轻装上阵,以健康向上的心态、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更好地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
“对受处分后认错态度良好,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我们将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任用,使党内的监督惩处及教育正常化,真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和回访的效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访教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19人,按期对2名党员干部恢复其党员权利,按期对2名干部解除其政务处分。(张兴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