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纪委关于建立乡镇巡访制度要求,砚山县纪委迅速安排落实,扎实有序地开展巡访工作。县、乡、村三级围绕巡访重点,对所有贫困村实现了巡访“全覆盖”。
建立村级巡访制度,制定印发《砚山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巡访制度(试行),明确了巡访主体及人员组成、巡访对象、巡访内容和工作步骤及要求,规定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原则上乡一级每个月走访20户农户,村一级每月走访10户农户。建立县纪委巡访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固定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10个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按照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挂钩联系各乡(镇)的工作分工,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从机关相关室(部)抽调人员,组成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所挂钩联系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行职责、执行“两项制度”、村级巡访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求每月至少深入挂钩联系乡(镇)开展监督检查、收集问题或排查线索不少于2天。同时,结合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深入村寨、农户进行走访了解,“零距离”收集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巡访工作,加大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防止项目资金被套用、挪用和截留,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巡访入户,收集到的具体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核实,进行精准反馈,再次向群众宣传政策,让群众知晓强农惠农政策,并督促贯彻落实,推进工作进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截至目前,组成县级巡访组10个,开展巡访工作1次,对11个乡镇开展巡访,巡访人数30人,收集到3个问题;乡镇纪委组成巡访组23个,开展巡访工作84次,对60个单位、村委会和村小组开展巡访,巡访人数532人,收集到意见建议39条,收集到问题99个。村社纪委(村委监督委员会)组成巡访组114个,开展巡访工作402次,对418个村小组开展巡访,巡访人数1832人,收集到意见建议55条,收集到问题273个。(李正厦 刘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