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集中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8-09-19 07:48:1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昌宁县在全县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范围内集中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

学习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要求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公职人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以党员讲堂、微课堂、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开展一次纪律宣讲。县纪委、监委组织专门力量,到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宣讲。同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紧扣活动主题,专题讲授一次纪律教育党课,引导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县委将在学教活动期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二是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教育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三是要求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查处的案件进行汇编,形成警示本土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深化家规家风宣传教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努力在党员、公职人员中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文明和谐的新风尚。

开展一次案例剖析。要求各乡镇、各单位结合近年来在本乡镇、本单位、全县或系统内部发生的案件,召开一次案例剖析专题会议,深刻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查找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完善相关制度。

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一般干部进行层层廉政提醒谈话。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必须由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直接谈话。通过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组织一次效果评估。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时,昌宁县纪委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检验学习效果。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不力、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效果不佳等问题,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杨雪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