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民县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打通监督网络“最后一公里”,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完善管理制度,依规监管。认真组织全县村监委人员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学深学透上级要求,按意见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完善村监委工作“五项制度”,即:工作运行制度、履职保障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工作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村监委具体负责对5大类27项具体内容进行监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为全县75个村监委廉洁高效履职提供全面保障,促进全县225名村监委人员依规依纪实施监督。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素质。县纪委、监委于近日举办2018年村监委主任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全县5镇2街道纪(工)委书记、农经站站长、各村监委主任共8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对村监委监督管理工作、农村“三资”监管、脱贫攻坚、农村低保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要求镇(街道)每年对村监委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监委主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群众、依规依纪监督的能力。同时,县纪委、监委按月给村监委主任编发廉洁履职提醒短信,及时将党纪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发给村监委人员进行学习,目前编发廉洁履职提醒短信8期600余条。
强化监督检查,勤廉履职。要求村监委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规依纪办事,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县纪委、监委不定期开展村监委履职检查和集体“三资”监管抽查,对群众反映的集体“三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截至目前,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5件,查处问题11件,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9起,立案查处村干部6件6人。要求7个基层纪(工)委加强村监委的监督管理,及时对村级事务、财务、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和村务、财务公开等情况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使村级监督不走过场,不越位、不缺位,有效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