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严肃纪律要求,强化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纪律约束,抓实抓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截至目前,已对5名驻村扶贫队员执行了召回管理。
根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相关管理要求,隆阳区通过“三步骤”进一步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一是开展扶贫工作队员综合测评,对15个乡镇组织开展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综合评测工作,从思想政治、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在乡镇综合测评确定末位一名;二是开展随机调研,区“挂包帮、转走访”联席办不定期走访每个乡镇,随机调研扶贫工作点,主要调研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情况,查看工作痕迹,听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扶贫工作队长的汇报来确定各驻村队员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市区两级督查和视频督查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式最终确定召回5名驻村工作队员。
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召回人员进行了约谈,提出要引以为戒,思想上要引起重视,从思想认识、工作上找差距,高度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甩掉思想包袱,尽心尽责、把驻村扶贫工作扎实做到位,做到身体到位、心思到位、责任到位。对不认真履职、对下一季度测评出现末位的将严格实行通报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属地管理,对不属于区管干部的,将把情况反馈到上级管理的组织部门。(杨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