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墨江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代表集中学习《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会议原文学习了《工作办法》,同时开展了交流发言。
“制定出台《工作办法》,聘请特约监察员,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对更好地约束权力、保障权利具有重要的作用……”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马丙学在学习会上强调。
“监察机关工作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从县、镇两级优秀人大代表中聘请特约监察员,更鲜明地体现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志强说。
“根据《工作办法》规定要求,县政协将把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协委员,推荐作为特约监察员预选人员。”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田光平认为。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江龙说道:“除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之外,特别要聘请村级代表和基层群众作为特约监察员,在上下结合、党群互动中,发挥监察权的最大效力。”
“渎职或腐败的侵害对象,往往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发挥基层有能力、有热心的特约监督员作用,也能够更好地实现党和政府的凝聚作用。”联珠镇人大代表罗永芬说。
县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张云涛说:“特约监察员制度在各级监察委的展开,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基层一线代表进入选聘范围,我将积极发挥基层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办法》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助推监察体制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何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