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科技手段为载体、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严把“管理关、执行关、安全关”,真正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效能,为审查调查工作扎实开展保驾护航。
严把管理关。正确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和创新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服务好执纪审查工作,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强对信访、巡察、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管理和督办。对案件的初核、立案、结案等查办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登记,建立统计数据库,及时了解办案进度,掌握办案动态,认真分析本县违纪违法案件的数量、类别、发案特点和趋势等,查找违纪违法形成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研究办案对策,针对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提出建议。截止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40件56人。
严把执行关。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问题线索的范围、形式和处置机制,对收到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按照“集中管理、严格保密、规范管理、分级办理”原则,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案件线索登记、分类、归档,做好登记和台账制作。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会同相关联动协作部门进行专项督办。强化统计信息上报工作,每月准时报送案件统计数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清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清单,完成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汇总工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件。
严把安全关。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启用高标准办案谈话室,对重要调查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自办案件的监督回访工作,确保年内无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私存线索、跑风漏气,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发生,确保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积极做好案件查办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进一步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增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相互配合、高效协同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