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深化廉洁乡村建设 剑指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8-08-27 07:51:29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这个季度的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了,开支栏‘食宿费’为零,收入栏多了‘上级单位干部交纳伙食费2350元。’……现在找村干部办事,他们都尽心卖力……”驻足在村务公开栏前的村民们,纷纷议论着,言语之间不乏赞美之情。

这一幕,得益于华宁县纪委深入开展廉洁乡村(社区)建设,着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微腐败”问题。这也是华宁县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次生动实践。

计划部署先行,稳步有序推进。制定《华宁县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工作目标、建设标准、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通过有序有力组织推进,到2020年75个村(社区)建设全覆盖。2016年启动至今,已按照廉洁班子、廉洁队伍、廉洁制度、廉洁文化、廉洁从政(办事)、文明和谐的标准建设廉洁乡村(社区)35个,正在建设20个。

坚持靶向治疗,突出廉洁乡村(社区)建设的精准性。实施巡察前置制度,将巡察直插到村组,对年内纳入建设计划的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既推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更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对55个村(社区)的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70个,问题线索67个,提出意见建议455条。

“巡察村(社区)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通过强化整改责任和整改督查、强化成果运用、用好问责武器等举措,推动整改落实,使廉洁乡村建设落地见成效。”华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廉洁乡村(社区)建设既有“改”的举措又有“立”的机制,并行推进废改立工作,剑指群众身边“微腐败”。建立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行为。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及时跟进、监管、规范“三资”处置行为,压缩村组干部权力寻租空间。研究制定《关于落实村(社区)、组“零接待”制度的暂行规定》,着力改进干部作风,管住舌尖上的“微腐败”。2017年以来,共处置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违纪案件线索27件27人,占线索处置总数的41.54%;立案24件24人,占立案总数的51.1%;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7件27人,占“四种形态”总数的43.54%,有力打击基层“微腐败”,不断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与此同时,廉洁乡村(社区)建设还注重长远和全局。依托特色资源,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廉洁文化亭、廉政文化墙、农家书屋廉洁图书角等,编排《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八项规定就是好》《宪法修正顺民意》《扫黑除恶保平安》等50余个廉政花灯小戏,举办廉政书画展,授牌表扬6个优秀廉洁村(社区)等,全力营造崇廉尚洁氛围,保护群众参与建设、监督的积极性。(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