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启动村(场)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25 07:43:0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在前期对部分乡镇和行政村,就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及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景洪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场)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效设立试点的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激发村(场)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活力,促进村(场)务监督委员作用有效发挥,深入巩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

《方案》指出,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深刻认识村(场)务监督委员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准确把握定位,严格依纪依法开展监督,保证和支持村(场)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生产队)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从全市范围内的16个乡镇(街道)、农场现有村(场)务监督委员会中,各选取1个班子团结、敢于担当,监督职能发挥好的村委会(生产队)作为试点,进一步厘清职责关系,从村一级的财务、党务及村务的公开入手,解决“不会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积极发挥村(场)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效,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加强与试点村(场)务监督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并有针对性的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村(场)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其梳理重点监督事项,正确履行监督职能落实监督责任,在试点工作中消除监督空白,做到监督无遗漏,有序开展村(场)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据悉,试点工作自8月中旬启动,将于年底完成。在抓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还将选取一家成效优、组织有力的村(场)务监督委员会,组织一次学习观摩活动,促进村(场)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对试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农场,市纪委、监委将对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