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5天的集中学习教育,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在思想、行为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将摒弃那些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错误思想和懈怠情绪,不断充实自己,做到在岗一分钟、战斗六十秒,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近日,由于工作不力被召回的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李某在参加集中教育培训后说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麒麟区直指干部“庸、懒、散、慢、浮”等问题,制定出台了《麒麟区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素质能力、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又达不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在遵循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过责相当的原则下,实行干部召回,回炉淬火、强筋壮骨。
据悉,按照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麒麟区此次对巡察发现应当被召回的;工作不实、工作不力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挑肥拣瘦、拈轻怕重,接受工作不认真对待的;对矛盾和问题不敢讲不敢管,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导致工作推行不力的;在工作中搬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的;以及违规违纪被通报处理的等15名干部进行了召回,并通过讲座、现场教学、视频教学、自学、交心谈心、考试、考核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召回培训“全日制”学习教育。
“干部召回是‘管理措施’不是‘问责处理’;是‘严管厚爱’不是‘乱扣帽子’;是‘回炉淬炼’不是‘为难个人’。”麒麟区召回工作负责人强调,“培训班开始前我们对召回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交心谈心,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地参与到教育培训中。”
被召回干部“出炉”后,还将接受为期1个月的跟踪考察。根据被召回干部的实际情况,由所在单位对被召回干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不服从召回管理、依旧我行我素、综合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坚决采取待岗、转岗、停职、降职、免职的组织处理措施,以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锻造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队伍。(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