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宁县坚持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落实基层“四务”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对惠民、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严管“微权力”,严防“微腐败”,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公开责任到人。根据《富宁县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报备制度》规定,各村委会根据本村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本村委会的“四务”公开工作,压实公开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公开制度,及时、全面、精准公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流程,让群众一目了然,消除群众疑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跟踪督促问效,让公开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村级一月一公开、乡镇一季度一报备和重要事项随时公开制度。在要求各乡镇每季度上报“四务”公开报备的基础上,适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乡镇、村委会的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按时收集“四务”公开情况,形成台账登记备案,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四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有效,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公开时限符合规定,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公开落实落细。将“四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规定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在责任制考核中扣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促进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公开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13个乡镇145个村委会(社区)共报备党务公开事项560项、政务公开事项674项、村务公开事项558项、财务公开事项503项。各乡镇纪委共开展专项督查38次,发现问题28个;县纪委共开展检查2次,发现公开内容单一、公开报备台账不完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8个,并要求限期整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