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巩固“病树”治理成效,洱源县纪委、监委对2017年以来受到处分的党员89人开展回访教育,关注“生病”党员的“康复”情况,把教育延伸到党纪政务处分之后,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制定回访制度,常态化跟踪管理。制定《洱源县纪委关于对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通知》,明确回访范围、内容及回访方式。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间因人施策开展回访工作。回访中,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群众的意见,准确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并将回访工作与受理申诉案件、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结合进行。
深入交心谈心,解除回访对象思想“疙瘩”。交心谈心由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逐个走访进行。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帮助受处分干部分析其所犯错误的主观原因,鼓励其树立信心。并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重点关心关注,使其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加强帮扶帮带,确保每一名违纪党员不掉队,解开思想“疙瘩”,对待组织、工作激情不减。
筑牢思想防线,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回访过程中,严格要求回访对象全面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并对一些容易疏忽遗漏的党纪条规掌握情况进行抽查,促使回访对象反复强化学,学深悟透,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通过回访,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治本,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刘杏梅 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