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干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深入开展“庸懒散”“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风突出问题。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庸懒散”“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党政机关突出在工作能力上治“庸”,在办事效率上治“懒”,在工作作风上治“散”,在责任意识上治“软”,基层工作中始终聚焦群众反响强烈的作风突出问题,及时梳理排查出庸懒散浮拖的具体表现,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有的放矢、精准整治。
强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县纪委、监委向全社会公开纪律作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同时组建5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对专项检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重点查办,一查到底。重点治理了单位及个人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宗旨意识淡薄;推诿扯皮;怕苦畏难,不敢担当;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岗位职责;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低下以及其他懒政怠政、中梗阻等八类问题。目前,共组织开展了明察暗访15批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4次,专项巡察2轮,乡镇交叉检查2轮。先后共有40个单位53名干部因纪律作风问题被通报。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促使干部依法依规作为,从制度规定上防止和杜绝“为官不为”“庸懒散软”问题。加大监督核查力度,不断完善干部出勤、在岗、值班、外出请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强化责任追究,提升监督执纪效果。通过治理懒政怠政、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等形式,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问责等措施,严肃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红河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截至目前,22名党员干部因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被提醒谈话。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通报问责,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问责,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17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分。(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