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勐海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工作思路,通过严把案件材料受理关、严格“乡案县审”制度、推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开展回访教育等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45件,纪律审查11件,结案10件,党纪处分9人,诫勉约谈1件1人,谈话函询2件2人,实现案件审理零申诉。
严把案件材料受理关。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案件审理室严格做到案卷不规范的不受理;没有移送审理报告、移送审理登记表的不受理;没有初核报告、调查报告的不受理;立案手续不到位的不受理;没有被调查人员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检讨材料不受理。
严格“乡案县审”制度。始终将“乡案县审”制度贯穿于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凡是乡镇及县直部门所办案件,要求必须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从而保证了所办案件的质量。同时,县纪委审理室以送审案件为依托,从完善证据材料、初核、调查报告的制作、立案手续的办理、处分定性的把握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指导,达到了以案代训的目的,不断提升了乡镇、县纪委、监委纪检人员的办案水平。
推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根据所查案件的难易程度、社会反响等因素,适时安排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加强办案人员与审案人员的工作沟通、协调、合力研判案情,把控案件查办进度和质量,促进快查快结,快速回应社会关切。
认真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处分决定的跟踪管理和回访教育工作,采取“一案一送达”“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教育”,了解受处分人员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征求了解干部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