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当好“哨兵”和“探头” 派驻机构发现问题186个

发布时间:2018-08-09 07:46:3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永平县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工作方法,主动出击,当好“哨兵”和“探头”,发现问题186个,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彰显。

学习提醒做在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提醒纳入日常工作范畴,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纪律条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持续增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和规范从政的自觉性。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围绕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各级各项政策及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谈话37人次。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针对部门实际,整理出经费管理等七个方面80个“廉政风险点”。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部门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92份。

监督检查作保障。各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先后开展部门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部门“三公经费”核查、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清查、2017年以来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线索排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澄清驻在部门廉政风险点底数,着力发现各单位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开展各类专项行动5轮次,发现问题186个,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开展各类提醒谈话400余人次。

严肃执纪是关键。各纪检监察组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四风”、为官不为等问题,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15个纪检监察组共收到问题线索14起,办理县纪委、监委交办及部门信访件9件。并对经济稳增长、扶贫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创文”、旅游市场整治、环境保护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8轮次,共发现问题70余个,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问题50余条。(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