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为落实监察法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昭阳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当好“三员”,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当好“质检员”。充分发挥审理部门研究案情当参谋,扩大线索做助手,证据不全指方向的作用,审查证据材料取证程序、形式是否合纪、合法,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是否有矛盾未排除,加强对执纪审查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指导。
当好“参谋员”。积极做好“内外”沟通协调,对内加强与纪检室、案管室的对接,提前谋划案件移送工作,提高执纪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统筹性;对外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积极与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司法机关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无缝对接。
当好“宣教员”。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向被处分人宣布和送达处分决定后,扎实开展审理谈话、思想教育工作,突出政治性,把政治要求、政策教育贯穿始终。(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