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县出台了《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四抓两看”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纠正和解决干部在思想观念、责任担当、务实进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狠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深化对党员经常性教育,重点抓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教育,分层分级分类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系统学习。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查招商引资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杜绝政府不讲诚信、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为企业服务推诿扯皮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生。开展效能提升专项治理,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建立作风追责问效机制,对问题频发和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责任处理不到位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严肃追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查处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加大专项治理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狠抓作风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对争取上级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各块工作在全省全市全县位次前移的,要给予表扬并优先使用。对多年考核没有一次被评为优秀且长期排名靠后的单位和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不得重用;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不努力、考核排名末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创新“互联网+评议”模式,实施全民大数据评议工程,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行风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被评为“满意”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满意单位”采取约束措施,连续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按有关规定问责主要负责人。(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