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易门县纪委、监委从管住领导干部小事小节入手,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完善监督制度。以完善“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为抓手,先后制定出台了《易门县治理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走读”问题暂行规定》《易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试行)》《易门县委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试行)》,从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并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内容的严格核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出国出境、外出报备等规定,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
落实专门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场所,对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及纠正“四风”等情况及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加强与组织、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列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任务之中,通过排查,对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负起专门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述廉述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多渠道助力监管。从舆论引导、节庆倡导、文化传承入手,发掘和弘扬良好家风,加强作风建设厚植根基,以淳正家风助力“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树廉洁家风、建和谐家庭”主题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分享会、发放倡议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签名践诺、演讲比赛等活动,让领导干部家属认识当好宣传员、守门员和监督员的重要意义,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受到家庭监督。紧盯春节、中秋、元旦等重要节点,防“四风”反弹回潮。通过印发廉洁过节相关通知、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倡导公序良俗、节俭过节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托“12388”电话举报、县纪委、监委网站“在线举报”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杨丽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