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切实发挥好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期,兰坪县打出综合治理“组合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在全县每个行政村设立城乡低保长期公示栏,公布州、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立民政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机制,共签订《兰坪县民政局关于自查干部职工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承诺书》61份。要求各乡镇政府开展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机制。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平台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制定印发《兰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兰坪县民政局关于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系统在保对象异常信息核查整治工作限期整改的紧急通知》,把清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目标,将纠正“二次分配”“轮流坐庄”“拼户保”“拆户保”作为整治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对原对象户,逐家、逐户、逐人摸排审核,重新调查,坚决纠正以往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及“二次分配”“轮流坐庄”“拼户保”“拆户保”的现象,并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认定低保户资格,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县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公正,审核低保对象,确保参保家庭人口的准确性,政策性执行的严肃性。
与此同时,成立城乡低保抽查复核专班,对乡镇核查上报的审批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入户调查采取“听、查、核、议、访”的形式。在核查工作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于核查不认真、不全面而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取消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
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城乡低保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清退出农村低保对象1717人,新增纳入952人。整治共复核不主动提供资料违规享受城乡低保人员189人,下达低保追缴通知书176份,截止目前,追回违规领取资金130万元。(杨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