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18-07-24 07:59:35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由河口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施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这是河口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施某某身为公安民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涉嫌受贿犯罪。

为确保案件质量,河口县监委在施某某案件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法律法规,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案情进行讨论分析,严格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处置。

在调查终结并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前,县监察委特邀请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提前沟通,严格依法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函、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一并称交县检察院公诉部门。(陶公月  常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