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丘北县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加大群众身边“微腐败”查处力度,确保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对涉农资金发放进行检查,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涉农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落实财政涉农资金“公平、公正、公开”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发现骗取国家资金,不能落实自筹资金、影响项目建设,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拒不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暂缓或停止拨款,已拨出的款项予以追回。积极搭建涉农资金监管信息平台,从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审批,资金拨付、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全方位监管,确保涉农资金高效、安全运行。1至6月,县纪委组织开展乡(镇)资金监督台帐、村(居)务公开报备“两项制度”专项检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18个。
强化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规范资金审批程序,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审批程序,对申报救助的群众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核实公示。健全资金安全运行工作机制,实行基金支付授权审批,1至6月,全县累计安排涉农扶贫资金3.15亿元,已全部划拨实施到扶贫领域。
严查基层腐败行为。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上半年,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件5人。(李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