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雄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把审理各道关口,提升案件审理质效。1至6月共审结案件40件。
严把材料入口关。加强对移送审理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细致核对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各个环节是否做到审批到位、材料完备、手续齐全以及立案依据及违纪事实等是否清楚,对程序不齐、缺项漏项的案件不予审理。
严把审理证据关。严审证据链条的完整性、逻辑性、关联性,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的新要求,按照事实、程序并重的原则,对相关证据反复审核、对照鉴别和逻辑推敲,对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审查组补充完善,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严把量纪出口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量违纪问题社会影响、违纪人认错态度等因素,合理采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等酌情量纪情节,并结合案件具体内容灵活配套使用各项组织处理。(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