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9 07:43:4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景洪市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整治工作分为班子谈话、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四个阶段。重点整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升学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在各单位(部门)和个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己是否收送“红包”、是否用公款发送“红包”作出书面说明,并签订不收送“红包”承诺书。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不走过场,该市要求各单位(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红包”整治工作常态化,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广大党员干部拒收拒送“红包”意识。纪检监察机关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具体措施。将对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介绍。(朱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