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地方也不大,遇到执纪审查时,工作很难开展,难脱亲情、友情、人情的束缚,执纪审查工作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审查效率也大打折扣……”一乡镇纪委书记在谈到案件审查时感慨地说。
“办案难,难办案”,这是大多数乡镇纪委在执纪审查中普遍存在的症结,影响和制约着执纪审查的时效和成效,为此,鲁甸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执纪审查的“大协作”工作机制,创新开展“交叉协作办案+直查直办”制度,着力破解县、乡镇纪检干部不敢、不会、不愿和人员力量不足的难题。
按照“区域就近、有利工作”的原则,采取片区协作办案和“以案代训”等方式,在整合4个纪检监察室人员的基础上,抽出5个从县检察院转隶的工作人员,分3个片区覆盖12个乡镇大力开展交叉协作办案,并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的收集、移交、受理工作程序。针对部分问题线索管理不规范、个案的初核或调查(审查)阶段出现中途停办、超时未结等问题,实行领导挂案包案制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五账”法,使问题线索、在办函询、初核、审查案(件)流转留痕,切实做到进度有跟踪、时限有提醒,最大限度减少了拖沓推诿、超时限办理等问题。
同时,鲁甸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惠农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开展问题线索摸排,对落实政策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等涉及扶贫领域的重点问题实行“直查直办”制度,在明确接收的纪检监察室、核查组(审查组)组长和成员的同时,实行副书记、常委挂案包案,不出结果不换人,案件不结不销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从群众口中夺食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苍蝇”之害,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曝光一起,毫不手软、决不姑息。
“通过交叉协作办案的实施,一些制约执纪审查的因素减少了,说人情、找关系的现象也减少了,为我们办案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办案环境,解除了许多忧虑,我们办案人员就可以放开手脚,专心致志的办案了。”谈起交叉协作办案的成效时,一乡镇纪委书记这样说道。(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