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实现查办案件“双零”目标,福贡县纪委、监委责任领导与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及各乡(镇)纪委责任领导签订《福贡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审查目标责任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职责内容,对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案件线索管理、审查程序、审查措施、“走读式”谈话安全、审查纪律等作出规定,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工作”理念。同时采取纪委书记、纪委分管副书记、纪委各派出纪检组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内设机构层层签订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形式,加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保证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因完不成责任目标,发生审查部门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和在审查过程中有涉案人员伤残、死亡等事故的,应当区分责任后视不同情况分别责令责任领导写出检查、停职、辞职以及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福贡县纪委、监委共签订30份《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了办案安全责任,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筑牢“零违纪、零事故”的安全防线。(周元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