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民县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机关的首例留置案件——县住建局预算审查科科长李某某涉嫌受贿案在富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参加旁听。
为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县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法庭庭审一线,选择本地庭审案件进行现场旁听。通过“看得见、听得进、讲得清、剖得准、悟得透”的方式,把庭审现场变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平台,“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庭上,检察机关严肃而正义的起诉、审判机关威严而公正的判决、当事人痛心疾首的忏悔,无不让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与此同时,控辩双方激烈的辩论,也让在场的纪检监察干部合法取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清楚地反映了被告人犯罪过程以及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从被告人的忏悔中,在场的旁听人员均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
“我认为,这种面对面的教育,突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效果比参观廉政展览、上廉政课更直观、更直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零距离的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更加自省自重,增强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意识,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派驻纪检组一名干部说道。
“这是一次深刻的警示课,作为党和国家的公职人员,我将时刻谨记依法行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感触颇深,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及时组织专题讨论,深入剖析发案根源,撰写心得体会。在今后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防线,切实增强廉洁履职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御诱惑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不越雷池、不踏红线。
下一步,富民县纪委、监委将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形式,把不涉及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法庭”活动,用“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说纪”的方式,让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教育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基础。(杨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