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思茅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由市级监委指定办理并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已调查终结,解除留置措施,顺利移送思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立案调查,该留置案件被调查人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挪用、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犯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思茅区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成立专案组,由从检察系统转隶过来、经验丰富的‘老将’领办,纪律审查的‘新兵’积极配合,即时促进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员在涉纪涉法案件一线交叉锤炼、磨砺能力,又以案促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的深度融合。”专案组负责同志介绍,专案组严格各项报批程序、流程管控,“五一”、端午期间都坚守岗位,不到60个工作日完成审结。
该案的调查过程中首次协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适时介入,确保案件质量。在案件移送审理阶段,区检察院应区监委邀请提前介入,选派职务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了解案情及证据情况,就案件定性、调查方向、取证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区监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案件移送前,为区监委收集、固定及保全证据提供法律支持,也为案件后续进入刑事诉讼奠定基础。“一定要依纪依法,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纪、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案件作出明确要求。
自思茅区监委1月25日挂牌成立以来,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深度融合,统筹调配办案力量,优化工作机制和流程,有效运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鉴定、留置等调查措施固定证据。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主动适应改革后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认真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既加强纪委、监委内部融合,又加强与司法、执法部门的外部衔接,在案件移送前主动加强与区检察院业务沟通,积极探索建立区监委与区检察院的协调衔接机制,就案件的提前介入、移送程序、适用文书等方面问题作出细致规划,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学习,提升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杨霞 陶忠仁 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