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听着多方的辩证,一边在比对和反思办案中的不足,这种学习方式直观、易懂、记得牢。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了自身的短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上下功夫,增强自身办案能力,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在旁听庭审后,直接参与该案的同志感慨地说。
7月5日,金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普某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黄某的行贿罪案件,这是金平县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和红河州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办的第一起行贿罪案件。台上,公诉方和辩护方激烈辩论;旁听席上,整齐地坐着金平县纪委、监委“学员团”。这是监委成立以来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的“第一课”。
“学员团”成员既有身处监督执纪一线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干部,也有来自案管室、审理室及综合业务部门的同志。庭审过程中,各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观摩宣读公诉书、当庭陈述、举证质证以及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庭审结束后,“学员团”成员与法院同行趁热打铁,就举证质证和法法衔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积极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机制,以庭审现场为“课堂”,以审理案件为“课本”,是该县纪委、监委培养造就高素质“纪律部队”的具体举措之一,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看得见、听得到,直观生动,针对性强,有助于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短板”,强化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该县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法纪素质上,除组织旁听法院庭审外,还打出了骨干授课、“老带新+传帮带”、以案代训、业务考试等多种“组合拳”,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