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抓好五项工作 促进全面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18-07-12 07:59:14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元江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以来,紧扣上级安排部署,着力抓好五项工作,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后深度融合发展。

抓机构组建,加强力量整合。合署办公后,科学设置机关内设机构12个,力量配备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增至9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5%,综合考虑年龄结构、专业背景、经历特长等因素,进行混合编成、交叉配备,实现因事择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合理搭配。

抓教育培训,促进转隶融合。采取以会代训、参加上级视频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4次,自办“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2期7个专题,其他培训2期,组织外出培训22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培训21期。

抓制度规范,完善“纪法衔接”。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机关办公区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办案流程和审查措施进行严格规范,为高效、公正开展执纪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抓执纪执法,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细化完善12项监察措施使用程序,在实践中不断检验、逐步完善,做到应试尽试、应用尽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截至目前,使用谈话9次,询问6次,查询8次,调取证据5次;处置问题线索38件,立案14件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通过监督执纪监察,为8名干部澄清事实,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3.28万元。

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律部队”。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白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