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姜吉然在担任盈江县卡场镇黑河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帮助他人领取居民身份证。6月29日,经盈江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姜吉然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盈江县监委将姜吉然涉嫌贪污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由监委调查结束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盈江县纪委、监委抽调业务素质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和转隶干部组成审查调查组共同办案,严格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整个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法有条不紊推进,在实际工作中加快业务融合,充分实现“1+1>2”的整合效果。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确保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实现了反腐败资源力量高度整合。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转隶干部和纪检干部并肩作战,相互学习,共同研讨,真是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一名参与案件调查的纪检干部说道。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方法,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能,推进反腐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左静)